国标委划分批准《食用盐》《食盐卫生标准》修改单
由于去年新修订的GB2721—2003《食盐卫生标准》和GB5461—2000《食用盐》保存多处相互矛盾的划定,,,,,经国家标准化治理委员会协调,,,,,划分由中国轻工业团结会和卫生部提出修改意见。。。。。于2004年7月21日经国标委批准,,,,,并于批准之日起实验。。。。。克日中国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黄协会已将此修改单转发给各省,,,,,希望能认真贯彻执行。。。。。
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:
1、两个标准相互引用,,,,,原则上产品质量指标按GB5461—2000《食用盐》划定执行,,,,,卫生与营养指标按GB2721—2003《食盐卫生标准》和GB14880—1994《食物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》划定执行。。。。。
2、两个标准均作废了氟含量的检测,,,,,该项仅对氟强化营养盐举行检测。。。。。
3、铅含量由≤1mg/kg修订为≤2mg/kg,,,,,砷、钡含量稳固。。。。。
4、作废了GB2721—2003《食盐卫生标准》中“水不溶物、硫酸盐、亚硝酸盐、铜、镉、总汞”项目和指标,,,,,及响应的测定要领。。。。。
5、在《食盐卫生标准》中对包装、贮存、运输增添了避免亚硝酸盐混入的内容。。。。。
6、碘剂改为执行GB14880—1994《食物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》,,,,,即可以加入碘酸钾,,,,,也可以加入碘化钾。。。。。

